具體來說,壹般需要連續繳存6個月及以上的公積金賬戶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買房公積金余額提取材料:
1、身份證:購房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婚姻證明:如果購房人是已婚者,需要提供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房屋買賣合同:購房人和房屋賣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需要提供原件和復印件;
4、購房發票:購房人需要提供購房發票原件和復印件;
5、公積金提取申請表:填寫公積金提取申請表,並加蓋單位公章和購房人簽字;
6、房屋產權證:如果購房人購買的是二手房,需要提供房屋產權證原件和復印件;
7、房屋評估報告:需要提供房屋評估報告原件和復印件;
8、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如購房人的證明信用等證明文件。
綜上所述,每個地區的公積金提取規定可能不同,具體操作時需要按照當地政策和要求進行操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