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
(二)中央國家機關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
(3)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個人住房擔保委托貸款。
以下是在北京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要求:
(1)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如果購買二手房,只要在北京購買自住住房,而且是在北京市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系統或中共中央直屬機構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人,或匯款單位的退休員工,也可以從公積金貸款。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具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申請人須連續繳納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或累計繳納12個月以上,且當前繳納狀態正常。
(3)有合法的購房合同或相關證明文件。
(4)提供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認可的擔保方式。
(五)申請貸款時,借款人購買除商品住房以外的其他產權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購房首付款比例由不低於10%調整為不低於5%;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商品住房,購房首付款比例應不低於10%。
如果夫妻壹方有住房公積金,可以申請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但應共同申請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