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貸款業務的條件:
年齡在18至65歲之間的自然人;
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和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具有穩定就業和收入、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信用信息良好,無不良記錄,貸款用途合法;
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住房公積金貸款所需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戶口本;
2.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證;
3.借款人的婚姻狀況證明;
4.購房首付款證明;
5.銀行打印的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信用狀況報告;
6.符合法律要求的房屋買賣合同或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應符合以下條件:
(a)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3)貸款申請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
(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