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是公積金貸款購房,則把款項打給開發商,然後借款人每個月還款給銀行。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要滿足如下條件:1、借款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2、具有本市城鎮正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3、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4、借款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且連續交足半年以上;5、能提供購買自住住房的有效合同或協議;6、借款人和購房合同中的購房人必須壹致,購買***有產權的(除配偶外)***有人必須出具同意住房抵押的書面承諾;7、具有不低於購買自住住房價值30%以上(二手房40%以上)的自有資金;8、借款人同意辦理住房抵押和保險;9、購買商品住房的,應由開發商提供階段性擔保並報備相關資信材料;10、借款人同意在貸款承辦銀行開立個人帳戶,並同意由貸款承辦銀行每月直接從該帳戶劃收貸款本息。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