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資獎金收入。稿費、演出費等勞務收入。
2.債券、期貨、信托和其他投資的本金和收益。
3、個人債權或產權轉讓收入;個人貸款轉讓。
4、證券交易結算資金和期貨交易保證金。
5.繼承和捐贈;保險索賠、保費退款等。
6.退稅;農產品、副產品和礦產品銷售收入。
7.其他合法資金。
二、除了限制轉讓途徑外,還對私人轉讓作了規定:
1.對公賬戶管理額度50萬元起,對私賬戶管理額度10-30萬元起。
2.必須提前提取大量現金。商業銀行將建立預先確定的標準,執行預先確定的大額取現規章制度,並將有關信息報告中國人民銀行中心支行。
3.現金實物可追溯,且現金存取款以上開頭,以及每張人民幣實物的冠號應與存取款業務信息內容相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