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時法院的判決我們會繼續關註,但我相信群眾對於真實的結果已經有了自己的答案。近年來,隨著國家打擊力度的加大,壹些案件相關人員害怕被牽連。今天的公安局原副局長壹案給了我們答案。據公訴機關指控,2005年,時任梅河口市公安局巡警大隊大隊長的開始從事經營活動,入股劉經營的梅河口市百信賓館。2010,王石在高息放貸、承攬工程過程中,開始利用金融機構騙取的資金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當年9月,出任梅河口市公安局副局長。此後,以王石為組織者和領導者的自然組織逐漸形成。此外,王石等組織還插手工程建設和經營活動,導致許多公司和企業資金鏈斷裂,倒閉或陷入倒閉邊緣,或老板入獄,或公司和企業被查封。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
那麽,王等人身居要職,為什麽還要參加這樣的活動呢?我們常說的人王力可,他的身份和地位為他們從事這些活動提供了天然的土壤,特別是因為他屬於國家行政部門,比其他人更容易從事這些活動,而且他們的本性更壞。而且現在處於社會轉型期,兩極分化嚴重,為了得到穩定的錢,不惜做壹些不好的交易。
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壞人最終都會被繩之以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我們活在這個世界上,應該明白什麽是君子愛財,合理合法的錢才是我們應該追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