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強制執行工資的解答,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 第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及其他資金的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查封、扣押動產的期限不得超過壹年,查封不動產、凍結其他財產權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年。法律、司法解釋另有規定的除外。 申請執行人 申請延長期限 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查封、扣押、凍結期限屆滿前辦理續行查封、扣押、凍結手續,續行期限不得超過前款規定期限的二分之壹。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執行工作中如何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等問題的批復》 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 妳院《關於執行工作幾個適用法律問題的請示》(川高法〔2007〕390號)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壹、人民法院根據《中華人民***和國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二十九條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時,應當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 二、執行款不足以償付全部債務的,應當根據並還原則按比例清償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與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但當事人在執行和解中對清償順序另有約定的除外。 此復。 附: 具體計算方法 (1)執行款=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 (2)清償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清償的法律文書確定的金錢債務×同期貸款基準利率×2×遲延履行期間。
2020年成都首套房商業貸款利率將在人民銀行基準利率基礎上普遍上浮,公積金貸款利率仍按基準利率執行。
中國人民銀行貸款基準利率如下:1,壹年期利率4.35%。2.壹年到五年的利率是4.75%。3.五年期以上的利率是4.90%。4.五年以內的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25%。5.五年以上公積金貸款利率為3.75%。成都各大商業銀行房貸利率如下:1;工行:首套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