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貸款總額在不同年份均衡分配時,建設期利息的計算可視為年中借款,即當年貸款計息半年,上年貸款計息全年。
2.例如,建設期為2.5年,復利的計算方法是第壹年借款300萬元,第二年500萬元,第三年上半年600萬元。
問:建設期和第四年初始貸款的利息是多少?
利息計算方法1;
第壹年利息:(300/2)*利率
第二年利息:(300+(300/2)*利率*利率+(500/2)*利率。
第三年利息:(300+(300/2)*利率+500+((300+(300/2)*利率)*利率+(600/2)*利率/2)
利息計算方法2:
計算周期改為半年,即按半年的年利率計算利息,並將2.5年的計算周期修改為5個半年計算周期計算利息。但是,用這種方法計算的利息大於用第壹種方法計算的利息。
如果在第三年下半年支付利息,則第四年年初的貸款是前2.5年的300+500+600+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