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1)填寫內容完整、字跡清晰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申請表》,相關信息必須與提交材料中記載的信息壹致;(二)提交的材料在規定的有效期內,由有關部門依職權出具,同時形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內容相互對應;(三)提交的材料數量符合貸款所需材料的要求;(四)貸款申請人必須是住房公積金繳存人且屬於購買、建造、裝修自住住房的業主或共有人;如有共同申請人,共同申請人須為貸款申請人的配偶或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認可的其他申請人;(5)申請人姓名和證件號碼必須與公積金繳存信息完全壹致。申請人已在異地繳存公積金的,根據原繳存賬戶所在地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信息認定其公積金開戶和繳存情況;(六)申請人申請的貸款期限不得超過規定的高貸款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由管理機構擬定並報當地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七)公積金要求的其他資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還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放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應當根據當地或者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被視為沒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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