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家庭購買第壹套住房,按濟寧市現行公積金貸款政策(濟住字〔2019〕33號)的核定標準,最高可貸到60萬元。對於雙繳存和多個孩子的家庭,公積金貸款的上限不會再增加,而是增加到60萬元。符合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首付款不得少於20%,可核準的最高貸款限額不得超過住房總額80%;符合二套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規定,首付款不少於30%,可核準的最高貸款限額不得超過70%。職工家庭在完成首次公積金貸款後,只要符合二次貸款的要求,即可立即辦理二次公積金貸款,無須再等12個月。
個人住房貸款是壹種消費者信用,它是壹種由銀行向其提供的用於購買普通住房的貸款。借款人在向銀行發放個人住房貸款時,須有借方為其擔保。債務人逾期不還,債權人有權按照法律規定處理其抵押物,或承擔連帶責任。
借款的對象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申請貸款的條件是:城鎮居民有購房合同,有還款能力,信譽良好,首付30%,有銀行擔保。
以上就是對個人住房貸款調整政策的相關解釋,希望可以使大家對個人住房貸款調整政策有清晰的認識,在以後的生活中選擇時能夠更好的進行選擇,讓家庭生活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