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借款人與被借款人之間對是否有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可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壹十壹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關於限制貸款利率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條規定,“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最高人民法院的《關於執行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借款時並未與債務人小李約定利息,故法院不會支持妳主張借款期間的利息,但借款到期後妳可以主張逾期利息。
逾期利息的標準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第九條中規定:“公民之間的定期無息貸款,出借人要求出借人支付逾期利息,或者不定期無息貸款經催告未能償還,出借人經催告要求支付利息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因此,小李應當向妳支付自貸款到期日起至還款日止,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計算的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