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具有指定消費用途的個人客戶發放的人民幣貸款業務,主要用於個人住房、汽車、壹般助學貸款及其他消費類個人貸款。
二、個人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申請購買“合理使用的消費品或服務”的借款人發放的個人貸款。個人綜合消費貸款是指銀行向不具有特定消費目的的借款人發放的人民幣擔保貸款。客戶以“用於合理目的的消費品或服務”的形式向銀行申請貸款,主要用於個人住房、汽車、壹般助學貸款及其他消費類個人貸款。
三、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0年(以個人住房抵押貸款為例,商業貸款最長期限壹般為20年);同時需要提供貸款銀行認可的財產抵押、質押或第三方擔保(部分銀行只接受抵押或質押)作為貸款擔保條件。
4.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且申請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貸款到期日壹般不超過55周歲;在貸款銀行所在地城鎮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留身份;有合法穩定的經濟收入、良好的信用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有明確的消費意向或已簽訂相關消費合同;能提供貸款人認可的擔保。
5.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和戶籍證明、婚姻狀況證明、個人收入證明;確認消費行為的相關材料或文件(銷售合同、協議或其他有效文件);個人消費貸款申請表(可在申請銀行的銷售網點索取);銀行要求的其他材料。
不及物動詞借款人應持有效身份證件、質押、抵押證明及保證人擔保到貸款經辦網點填寫申請表。銀行在調查借款人的擔保和信用情況後,將在15天內回復借款人。借款人的申請獲得批準後,應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應的擔保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