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減免項目有哪些?
1.子女教育:納稅人子女接受全日制教育的,可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額標準扣除部分費用;
2.繼續教育:需要達到規定時間和相關條件的,每月可固定扣除400元;
3.大病醫療:納稅人在納稅年度內發生的醫療費用經醫療保險報銷後,超出654.38+0.5萬元的部分,在年度匯算清繳時予以扣除,上限為8萬元以內;
4.住房租金:不同城市住房租金抵扣額度不同;
5、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有住房貸款,那麽每月有1000元的標準扣除;
6.贍養老人:父母年滿60周歲後,獨生子女每月可獲得2000元的標準扣除。如果是非獨生子女,需要和兄弟姐妹共同分擔2000元的扣除額,每人不超過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