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納稅人子女在學齡前或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支出,可為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
2.在境內接受繼續教育的納稅人,按照每月400元扣除,同壹學歷扣除不超過48個月;
3.大病醫療專項附加扣除。壹年內,超過1.5萬元的醫療保險相關醫療費用部分,在辦理年度結算時予以扣除,限額為8萬元;
4、住房貸款利息專項扣除,商業銀行或公積金貸款,每月扣除1000元;
5.納稅人在工作城市租房無房的,按照每月800元-1100元扣除;
6.贍養老人專項附加扣除,獨生子女每月按2000元扣除,非獨生子女和其他兄弟姐妹按2000元定額扣除,每人繳費金額不能超過1000元。
法律依據
個人所得稅法第七條
在境外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可以從居民個人從中國境外取得的所得的應納稅額中扣除,但抵免額不得超過納稅人境外所得依照本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