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監會“三法壹指引”的要求,個人貸款30萬元以上必須委托支付至交易對手賬戶;30萬以下的金額符合條件的,可以自主支付,即轉入借款人個人賬戶。取決於他的貸款金額。妳說的可能是委托付款,金額要超過30萬。銀行為了避免交易對手不是關聯方,會做出上述要求。不可能只用壹份復印件作為申請貸款的主體。另外,“貸款人”指的是銀行,向銀行借錢的人就是“借款人”。商業貸款實際上是委托支付,根據借款人的提款申請和支付委托,將資金支付給借款人符合合同約定用途的交易對象。這主要是為了保證貸款資金安全,降低貸款挪用風險,避免被騙。
如果擔心資金貸到第三方賬戶後對方不給錢,可以找正規的擔保公司或者第三方公司,這樣保險比較高。
不僅是商業貸款,其他貸款也會給第三方。比如個人住房貸款,資金通常是直接撥付給開發商的;還有房屋裝修貸款,資金會直接貸到裝修公司的賬戶上。這也是為了保證貸款資金的真實性,方便銀行監控貸款資金的去向。
如果妳直接打電話給借款人,但借款人不按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資金,銀行可能會在貸後管理中發現有騙貸行為,也可能會收回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