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般納稅人原 增值稅 納稅人稅率 1)稅率17% :銷售或者進口貨物(另有列舉的貨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 2)稅率13% :糧食、食用植物油、鮮奶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氣、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圖書、報紙、雜誌;飼料、化肥、農藥、農機(整機)、農膜;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農產品(指各種動、植物初級產品);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二甲醚; 3)稅率 0%:出口貨物 4)稅率 11%:交通運輸 陸路(含鐵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和管道運輸服務;郵政普遍服務、郵政特殊服務、其他郵政服務。 5)稅率 6%:現代服務業研發和技術服務, 信息技術服務,文化創意服務,物流輔助服務鑒證咨詢服務,廣播影視服務。
法律客觀:《增值稅暫行條例》
第二條
增值稅稅率:
(壹)納稅人銷售貨物、勞務、有形動產租賃服務或者進口貨物,除本條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17%。
(二)納稅人銷售交通運輸、郵政、基礎電信、建築、不動產租賃服務,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銷售或者進口下列貨物,稅率為11%:
1.糧食等農產品、食用植物油、食用鹽;
2.自來水、暖氣、冷氣、熱水、煤氣、石油液化氣、天然氣、二甲醚、沼氣、居民用煤炭制品;
3.圖書、報紙、雜誌、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
4.飼料、化肥、農藥、農機、農膜;
5.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貨物。
(三)納稅人銷售服務、無形資產,除本條第壹項、第二項、第五項另有規定外,稅率為6%。
(四)納稅人出口貨物,稅率為零;
但是,國務院另有規定的除外。
(五)境內單位和個人跨境銷售國務院規定範圍內的服務、無形資產,稅率為零。稅率的調整,由國務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