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夫妻債務是指為滿足夫妻生活需要而發生的債務。夫妻債務主要是基於夫妻雙方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 * *財產的管理、使用、收益和處分所產生的債務。夫妻* * *債務是夫妻雙方或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對第三人所負的債務。根據相關規定,夫妻雙方* * *簽字或者其中壹方事後追認所欠債務,應當認定為夫妻* * *債務。夫妻共同生活所發生的債務,是指夫妻為了維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和家庭開支而發生的債務,包括衣、食、住、行、育等。在日常生活中,主要包括:購買生活用品發生的債務;因購買、裝修、共有房屋而發生的債務;夫妻壹方或雙方因支付治療疾病的醫療費用而發生的債務;雙方約定的文化、教育、娛樂、體育活動產生的責任;壹方婚前貸款購買的住房等財產已轉為夫妻共同財產的,為購買財產所發生的債務;以及日常生活中雙方應承擔的其余債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4條* * *夫妻雙方* * *以同壹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所負的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的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壹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