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簡稱“沖還貸”)方法:
1、壹次性還款法(簡稱“年沖”)——提取住房公積金余額壹次性歸還貸款余額,重新計算月還款額並繼續按月還款的方法。
2、逐月還款法(簡稱“月沖”)——每月直接從提取還貸人住房公積金賬戶中提取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的方法。采用壹次性還款法,委托人每年只可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用於還貸;采用逐月還款法,委托人每月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歸還當月住房貸款本金和利息。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不足時,借款人應及時補足還款金額。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歸還商業性住房貸款。
三、辦理條件: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或申請購買經濟適用住房貸款的,借款人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申請、變更或終止時,借款人應向其住房公積金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
2、在委托期內發生提取還貸人變更(借款人除外),或者變更提取還貸方法,可向原貸款放款銀行提出申請,並簽訂變更協議,辦理提取還貸方法變更在原委托協議滿壹年以後生效;委托人的增減變更不受此限;貸款本息結清前,提取還貸人可以與貸款放款銀行終止委托,但在壹年內不得就該筆貸款再次辦理提取還貸委托;
四、辦理要件:
1、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需提供:借款人、借款人配偶以及***同借款人的住房公積金賬號、身份證、婚姻關系證明、戶口簿和借款人最近壹次的貸款還款憑證;
2、借款人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歸還貸款業務的變更或終止,原所有委托人應帶好借款合同、身份證、戶口簿和原《委托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