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佛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佛山市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三條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房地產行業信用信息管理制度,建設房地產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系統(以下簡稱征信系統),監督房地產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 並逐步探索與市外其他職能部門、金融機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建立信用信息合作共享機制。
各區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轄區內房地產企業和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的采集、識別、評價、披露、使用和監督管理。
市房地產交易管理機構負責信用信息系統和信息發布平臺的管理、維護和統計監測,並與相關部門建立信息數據共享和互聯互通。
在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行業協會協助做好信用信息的歸集、評估、披露和信用信息檔案管理工作;負責行業自律管理規章的制定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