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扶貧貸款本金是肯定要還得。只不過利息不用還或者很低。畢竟,是把這些錢無息借給妳使用很久的。
法律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辦法的通知》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扶貧項目資金,是指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為如期實現脫貧目標,支持脫貧攻堅項目(含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項目)的各類財政資金,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用於產業扶貧、易地扶貧搬遷、就業扶貧、危房改造、教育扶貧、健康扶貧、生態扶貧、基本醫療、社會救助、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及光伏扶貧、旅遊扶貧、文化扶貧等項目資金。
第三條 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壹)目標導向,註重效果。在關註資金投入和使用過程的同時,更加註重精準脫貧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聚焦提高脫貧質量和減貧效果。
(二)統壹部署,分工負責。國家統壹部署,地方各級政府各負其責、各司其職,強化資金使用部門和單位的績效管理主體責任。
(三)全程跟蹤,創新管理。對扶貧項目資金實施全過程績效跟蹤,實行資金使用部門和單位自我管理和外部監管相結合,賦予基層精準施策更大自主權。
(四)壓實責任,減輕負擔。資金使用單位承擔績效管理主體責任,具體落實到項目負責人。嚴禁層層組織和多頭重復評價檢查,避免增加基層迎評迎檢負擔。
第四條 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國家發展改革委統籌負責扶貧項目資金績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