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貸款買車的小王遇到了壹件煩心事。小王貸款買的車應該在第二年更新,但代理商的報價太高了。他不想從代理人那裏購買保險,但他閱讀了合同,但有壹份委托書要求他在還款期間到購車辦公室購買保險。比小王更郁悶的李小姐已經被擔保公司告知,只能向擔保公司投保,否則不會退還李小姐的風險保證金。那麽貸款購車人第二年的車險有限制嗎?
相關人士認為,車險被限制的領域屬於霸王條款,本質上並不影響。首先,貸款購車壹般是壹次性直接交付貸款期限對應的保險,即使中途更換了保險公司,對自身存款也沒有影響。如果合同沒有明確的條款約束,可以忽略不計,如果風險保證金沒有退還,可以訴諸法律。如果當時車行沒有特別約定,可以在其他保險公司續保。如果有協議,您將繼續在原保險公司續保。如果您在上壹個保險期內沒有出險,您將在新的保險期內享受減免保費的折扣。小貼士:第壹年不發生事故可以節省很多保費,這也是市民謹慎駕駛和安全出行的好措施。如果經濟條件允許,車險最好全險。此外,別忘了繼續購買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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