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過戶的前提是房屋貸款還清,無抵押,有房產證,契稅證,土地證。
貸款還沒還清,產權已經抵押給銀行,暫時不屬於業主。業主無權轉讓房屋產權,銀行和房管部門都不會同意轉讓。
有貸款的房子可以以出售的形式處理。根據《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條例》,應當遵循下列程序:
1.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簽訂後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所在地房管部門提出申請,申報成交價格;
2、房管部門對提供的相關文件進行審查,並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管部門應當對申報的成交價格進行審核,並按要求對轉讓的房地產進行實地查勘和評估;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4.房地產管理部門簽發轉讓令;當事人憑轉讓表辦理產權轉移手續,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擴展數據
房地產轉讓中的註意事項
1.單位購買私有房屋的,還需提供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書(營業執照或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在受理窗口領取)、受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房屋未過戶的,須提交土地使用權證;
3.當事人不能親自辦理的,應出具授權委托書或公證書,委托人出具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屋已出租,承租人不是承租人的,提交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證明;
5.有* * *業主的,需出具* * *業主同意出售的證明和* * *權屬證明;
6.由法院判決的,應當出具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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