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合法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應當有當地常住戶口;
2.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3、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有貸款銀行認可的資產抵押或質押,或(和)有符合規定條件的擔保人為其擔保。
5、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6.申請貸款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人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當按規定在建設銀行繳存住房公積金;
7.貸款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條禁止高利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