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前是否貸款買房,視具體情況而定,認定婚後償還的部分和相應增值部分屬於同壹財產。雙方婚前出資買房的,登記在兩個人名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是登記在壹個人名下,也要看貢獻度。還有,婚前貸款買房,婚後加對方名字,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簽合同的時候妳的名字是妳自己的,房產證上也有妳的名字,而且寫的是單獨所有,全款,那麽這就是妳的婚前財產。但是,如果是按揭的話,妳遺囑裏的所有財產,從結婚的時候起,都是屬於夫妻* * *的。這時候按揭款就成了妳* * * *的財產,不容易按這個比例分配,但是首先妳要把所有的合同、票據、付款發票都收好。那是妳的房產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取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歸夫妻雙方所有: (壹)工資、獎金和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和投資所得;(三)知識產權收入;(四)繼承或者贈與的財產,但本法第壹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 * *所有的財產。丈夫和妻子對同壹財產有平等的處置權。
第1063條下列財產為夫妻壹方的個人財產: (壹)夫妻壹方婚前的財產;(二)壹方當事人因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屬於壹方的財產;(四)壹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壹方所有的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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