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是指將自己名下的房產進行買賣.自己的名下的房產必修具備房屋產權所有證。房屋買賣過戶流程有:1、簽訂買賣合同2、準備首付款,凍結3、評估公司評估(出具評估報告)4、向銀行申請貸款,等銀行審批5、網簽6、房地產交易中心過戶7、繳稅領證8、銀行解凍購房款9、抵押登記10、物業交接,水電過戶11、土地證查檔(辦理土地證)如果是壹次性付款的取消3、4、9項第2項換為,準備購房款。
法律客觀:《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五條
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應當向不動產登記機構申請不動產登記。不動產登記機構將申請登記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前,申請人可以撤回登記申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六條
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登記申請書;
(二)申請人、代理人身份證明材料、授權委托書;
(三)相關的不動產權屬來源證明材料、登記原因證明文件、不動產權屬證書;
(四)不動產界址、空間界限、面積等材料;
(五)與他人利害關系的說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規以及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所需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