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常州個人住房公積金經歷兩輪上調,但都針對的是公積金二套房貸款政策:
第壹次是:
3月28日,常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發布《關於調整我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的通知》。《通知》規定,借款人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包括公轉商補息貸款)還清後,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由20%調整為30%。新政自2017年3月30日起執行。
第二次:
4月8日晚間,常州出臺樓市新政,再次將調控政策升級,公積金二套房首付比例將從30%提高至50%。新購買商品住房(包括二手住房)的,取得產權證後滿2年才可上市交易;新政4月9日起開始執行。
所以說,目前借款人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實際購房款的20%;
還清後,為改善居住條件第二次申請貸款購買自住住房的,最低首付比例不得低於實際購房款的50%。?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07-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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