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在房管局辦理備案後不得隨意更改貸款方式,確需更改的應當撤銷備案、重簽協議。貸款合同的內容需要與購房合同保持壹致,備案後更改貸款方式須經雙方協商壹致,註銷原合同登記備案,重新簽訂購房合同與貸款合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準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準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準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三條
當事人協商壹致,可以變更合同。
《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四條
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