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收入較低的,生活成本占比較大,以房貸控制在收入40%以下以保證不降低生活質量。法律依據: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壹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令商業銀行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
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強令要求其發放貸款或者提供擔保。根據《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借款人應當按期歸還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到期不歸還擔保貸款的,商業銀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證人歸還貸款本金和利息或者就該擔保物優先受償的權利。
商業銀行因行使抵押權、質權而取得的不動產或者股權,應當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內予以處分。借款人到期不歸還信用貸款的,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