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貸款還沒還清。如果房主想賣房子,可以通過以下三種方式:
首先,買家還清剩余貸款。如果買受人可以壹次性付清房款,或者剩余貸款金額少到買受人可以付清首付款,出賣人可以申請提前還貸,由買受人代為還清剩余貸款,從而註銷房屋抵押登記,使房屋過戶交易正常進行。但需要註意的是,部分銀行可能會在貸款合同中限制購房者提前還款的時間和次數。如果賣方不符合提前還款的條件,仍然很難順利解除抵押。
第二種方式,按揭轉按揭,是指房屋的買受人在貸款銀行同意的情況下,繼續償還出賣人未到期的貸款。簡單來說,就是把還在抵押的房子再次買賣,房子的買方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款。但由於轉貸手續復雜,貸款銀行風險多,很多銀行不願意開展這項業務,所以這種操作模式在實踐中非常少見。
第三種方式是借“贖證”。當賣方無力提前還貸,無法壹次性付清房款時,賣方可以通過向第三人借款的方式提前還貸,也就是俗稱的“贖證”。對此,建議賣方認真審核並簽訂書面貸款協議,防止因無法順利獲得貸款而解除抵押,導致違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