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是貸款合同的壹個重要特征。有了抵押物,銀行貸款的安全性會提高,但同時借款人的成本也會增加。正因為如此,借款人願意支付給銀行的利息會更低,其收益對銀行來說未必增加。
抵押被廣泛用於減少與借貸相關的激勵問題(即在發生違約時使貸款人獲得特定資產),它賦予貸款人依法沒收特定企業資產的權利。抵押物是指提供擔保的財產。抵押合同是指受益債權人與抵押人之間確認其抵押權利義務關系的書面協議。
抵押還可以用於金融衍生品交易中的信用風險管理,通常的抵押條款應規定特定賬戶中必須保持的最低金額。事實上,期貨市場的保證金要求類似於抵押貸款,櫃臺交易的衍生品通常使用現金或高流動性和低風險的證券作為抵押。
壹般來說,欠錢多的都要求抵押。如果和約對A是積極的,對B是消極的,B欠A更多,B就應該提供壹定的抵押。隨著市值的變化,需要維持的抵押金額隨著市值的增加而增加,隨著市值的減少而減少。在某壹點上,如果市值由正變負,要求抵押的壹方就會發生變化,從而解除原提供抵押壹方的抵押要求。
抵押的數額可以根據合同市場價值的水平來確定,或者根據信用等級、市場價值或信用等級的變化來改變所需的抵押。
抵押貸款的適用範圍有限。銀行對基礎客戶發放的流動資金貸款,由於期限短、金額大、發生頻繁,往往具有打基礎的性質,銀行不會輕易放棄這些客戶。因此,銀行對這些剛性貸款適用最高抵押法,而對普通和非正規客戶的臨時貸款、季節性貸款等彈性貸款和中長期貸款適用傳統抵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