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約金是購房合同中的重要條款。通常情況下,如果後期有任何爭議,將以合同為準,但有時買賣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商品房買賣合同未約定違約金數額或者損失賠償額計算方法的,違約金或者損失賠償額可以參照下列標準確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支付的購房款總額,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金融機構對逾期貸款計收利息的標準計算。
如果貸款合同中有約定的違約金,那麽違約金就會如約而至。壹般來說,合同違約金的上限不超過實際損失的30%。具體需要看合同和實際情況。但如果太高或太低,妳可以要求法院減少或增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當事人可以約定壹方違約時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違約損害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適當減少。當事人因遲延履行支付違約金的,違約方在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因當事人壹方的原因致使買受人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對方可以請求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事由導致《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無法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向買受人返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