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中介常見的經營範圍有三種,主要為房地產咨詢、房地產評估以及房地產經紀。具體的經營範圍如下:
1、房地產咨詢:為房地產活動當事人提供法律法規、政策、信息、技術等方面咨詢服務的經營活動。涵蓋的範圍有各地地價、房價、房地產租賃價格;提供房地產法規、政策問題以及辦理房地產交易、租賃、抵押業務手續等問題的咨詢。
2、房地產評估:其主要的經營活動內容是根據壹定的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以及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
3、房地產經紀:其主要的經營內容是為委托人提供房地產信息和居間代理業務的經營活動。包括房地產交易提供洽談協議、交流信息、展示行情等服務,主要功能在於為房地產交易雙方牽線搭橋,提供服務促成交易。
房地產中介設立流程:
1、設立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應當向當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後,方可開業。
2、房地產中介服務機構在領取營業執照後的壹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備案。
3、跨省、自治區、直轄市從事房地產估價業務的機構,應到該業務發生地的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部門或者直轄市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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