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貸款人提交貸款申請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與售房單位簽訂購房合同的同時,在售房單位領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審批表》按表填寫並準備相關材料,確定貸款金額; 2、建造、大修自住房的,憑土地、規劃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到所在市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貸款申請; 3、購買具有完全產權的私有住房(即二手房)的,到所在的置換擔保有限公司辦理申請。二、通過審批簽訂貸款合同
1、售房單位或擔保公司將貸款人資料連同購房合同、首付款收據等材料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 2、當貸款人交驗的證明和資料審查通過後,貸款申請人據此與裝修公司簽訂裝修合同並將合同正本交給銀行; 3、然後簽訂《貸款合同》並辦理合同公證、抵押物保險等相關手續。三、簽訂擔保貸款合同
1、購買與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作協議》的開發商所建的商品房、經濟適用房的,在房屋未正式辦理抵押手續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承擔階段性連帶責任保證; 2、購買有產權證、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直接到市房地產交易中心抵押科辦理抵押登記,帶相關手續到產權登記發證中心辦理房屋他項權證; 3、購買有產權證、無土地證的二手住房的,需由擔保公司承擔保證責任。四、通過銀行審核並放款
1、銀行辦妥貸款擔保手續或收押《房地產其他權利證明》後辦理放款手續; 2、銀行受貸款人委托,按貸款合同約定時間以支付裝修用款名義將貸款以轉賬的方式劃至裝修公司指定的銀行開立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