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法人不按章程規定私自放款,給公司和股東造成損失的,股東可以向法人要求個人賠償。
3.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出資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這種情況最壞的結果就是公司資不抵債,破產。股東清算就夠了。公司資產不足以清償債務的,由公司按照比例承擔,股東沒有彌補的義務。
4.在無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情況下,股東(投資者)。需要以個人財產承擔所有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83條,營利性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出資人權利損害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的利益;濫用出資人權利,給法人或者其他出資人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營利性法人的出資人不得濫用法人的獨立地位和出資人的有限責任損害法人債權人的利益;濫用法人獨立地位和出資人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法人債權人利益的,對法人債務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