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認可的民間借貸利息是24%低於36%。結合最新的司法解釋,我們可以知道現在民間借貸的最高利率不超過年利率的24%,在這個範圍內的利息是合法的。至於超過24%低於36%的利息,則視為自然債務。妳不必償還妳所給予的,也不能再索取。
2.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二、民間借貸利息糾紛如何處理?
1.對於公民之間的借款,如果雙方對歸還期限有約定,壹般按約定辦理。沒有約定的,出借人可以隨時要求返還,借款人應當按照出借人的要求及時返還。暫時無法返還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責令分期返還;
2.公民之間的無息借款,有約定還款期限,借款人未按時還款,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支付逾期利息的,或者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經貸款人催告後借款人仍未還款的,貸款人應當允許其支付催告後的利息,利息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出借人不能證明催告情形的,起訴日期為催告日期和利息計算日期;
3.如果借貸雙方對是否存在約定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舉證證明的,可以參照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算利息;如果借貸雙方對約定的利率有爭議,且無法證明的,可以參照法律規定計算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