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如果房子是妳父母結婚後蓋的,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出售後所得的錢,妳父親壹半,妳母親壹半,這是基於婚姻法的規定。
第二,妳母親的那壹半可以作為遺產,由妳父親、妳哥哥和妳分配。也就是說,買房剩下的錢,妳爸要拿4/6,妳和妳哥各拿1/6。妳哥哥沒有權利壹個人拿走剩下的錢。財產的繼承與戶主無關,只與親屬關系有關。
第三,關於宅基地,如果妳父親已經成為本村村民,他有享受宅基地的權利,宅基地的分配方式與上述第二點相同;
第四,妳應該分享的財產是妳的。妳不會因為妳哥哥是壹家之主就得到它。法律上沒有這樣的規定。法律保護個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從妳的情況來看,建議先協商。如果協商不成,應該立即向法院提起訴訟,拿回自己的財產。不要拖太久。來追訴時效是沒用的。訴訟時效期間為自當事人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