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制定並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及發展規劃;
2.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進行宏觀經濟預測和預警;
3.匯總分析金融形勢,參與制定財政貨幣政策,制定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
4、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制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
擴展數據:
國家發改委的前身可以追溯到1952成立的“國家計委”。原“國家計劃委員會”長期負責中國政府的綜合經濟管理。然而,隨著中國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轉變,“國家計委”的職能也在不斷變化。
1998年3月,在朱镕基總理任期內,原國家計劃委員會更名為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這個部門的主要職責是管理關系國民經濟全局的事務,努力制定發展戰略,進行宏觀經濟管理;減少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幹預,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減少眾多的行政審批程序。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