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資金監管辦理流程
1.簽署交易資金監管服務協議。交易擔保機構與二手房交易當事人簽訂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服務協議。服務協議壹式四份,交易雙方各執壹份,交易擔保機構兩份。
2.存儲交易結算資金。
(1)壹次性全額支付型。買受人持二手房買賣合同和監管服務協議將全部資金存入監管賬戶設立的銀行,銀行向買受人出具《二手房交易結算資金入賬憑證》(以下簡稱入賬憑證)。
會計憑證壹式三份,監管銀行壹份,交易擔保機構壹份,買方壹份。
(2)買方按揭貸款購房類型。買受人將首付款連同二手房買賣合同、監管服務協議及貸款申請材料存入設立監管賬戶的銀行,銀行向買受人出具首付款憑證。貸款審批完成後,買受人委托貸款銀行將購房貸款劃入監管賬戶,監管賬戶開戶銀行將出具交易資金貸款入賬憑證。
3.簽發監督證書。買方應向交易擔保機構出具全額交易資金憑證。交易擔保機構確認全額資金監管完畢後,向房屋轉移登記部門出具資金監管證明,視為房屋轉移登記的受理要件。
4.辦理過戶登記。二手房買賣雙方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5.轉移交易資金。待房屋過戶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並出具證明後,交易擔保機構向開立監管賬戶的銀行出具交易結算資金劃轉通知,銀行憑資金劃轉通知劃轉交易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