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產權是否明晰
首先要看房屋產權是否明晰。有些房屋有好多個***有人,如有繼承人***有的、有家庭***有的、還有夫妻***有的,對此買受人應當和全部***有人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如果只是部分***有人擅自處分***有財產,買受人與其簽訂的買賣合同未在其他***有人同意的情況下壹般是無效的。
2、房屋手續是否齊全
房產證是證明房主對房屋享有所有權的惟壹憑證,沒有房產證的房屋交易時對買受人來說有得不到房屋的極大風險。房主可能有房產證而將其抵押或轉賣,即使現在沒有將來辦理取得後,房主還可以抵押和轉賣。所以最好選擇有房產證的房屋進行交易。
3、交易房屋是否在租
有些二手房在轉讓時,存在物上負擔,即還被別人租賃。如果買受人只看房產證,只註重過戶手續,而不註意是否存在租賃時,買受人極有可能得到壹個不能及時入住的或使用的房產。因為我國包括大部分國家均認可“買賣不破租賃”,也就是說房屋買賣合同不能對抗在先成立的租賃合同。這壹點在實際中被很多買受人及中介公司忽視,也被許多出賣人利用從而引起較多糾紛。
4、福利房屋是否合法
房改房、安居工程、經濟適用房本身是壹種福利性質的政策性住房,在轉讓時有壹定限制,而且這些房屋在土地性質、房屋所有權範圍上有壹定的國家規定,買受人購買時要避免買賣合同與國家法律沖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