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監管政策出臺。
2020年6月5438+2月31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決定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分檔次設定房地產貸款余額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上限。通知於2021 1 1正式生效。這個通知的出臺表明了國家進壹步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決心,而這次幾家銀行停貸就是這個政策的影響。
2.銀行在過渡期調整房貸比例。
通知要求:房地產貸款余額上限和個人住房貸款余額上限分為五檔:中資大銀行分別為40%和32.5%;中國中型銀行分別為27.5%和20%;中資小型銀行和非縣域農合機構分別為22.5%和17.5%;縣農村合作機構分別為17.5%和12.5%;村鎮銀行分別為12.5%和7.5%。國家對超標銀行設定兩年或四年的調整過渡期。也就是說,如果之前銀行發放的個貸比例比較高,特別是那些遠高於國家規定紅線的銀行,在過渡期內必須逐步調整到規定的範圍。所以目前銀行都在調研調整放貸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