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營業執照正本和副本;
2.公章、財務章、私章;
3.法人身份證原件;
4.開戶許可證和結算卡;
5.完稅證明;
6、工商註銷回執;
7.銷戶申請;
8.剩余的支票;
9.印章卡;
(10)非櫃面法人辦理的,請提供經辦人加蓋公章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兩份、法人授權委托書。
如何註銷公司賬戶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提交企業賬戶註銷申請;
2.申請人自主填寫銷戶申請;
3.等待銀行對撤銷申請的審批結果;
4.銀行批準銷戶申請;
5.根據公司銷戶要求,修改並校對銷戶單相關數據,確認銷戶信息;
6.註銷通過上交公司賬戶的印章來完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三條。
商業銀行可以經營下列部分或全部業務:
(壹)吸收公眾存款;
(二)短期、中期和長期貸款;
(三)辦理國內和國際結算;
(4)辦理票據承兌和貼現;
(五)發行金融債券。
(六)代理發行、兌付和承銷政府債券;
(七)買賣政府債券和金融債券;
(八)從事同業拆借;
(九)代理買賣外匯;
(十)從事銀行卡業務;
(十壹)提供信用證服務和擔保;
(十二)代理支付和保險代理業務;
(十三)提供保管箱服務;
(十四)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業務範圍由商業銀行章程規定,並報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準。
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商業銀行可以經營結售匯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