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受理部門申請貸款;
準備材料。準備相關材料到當地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登記,領取《國家開發銀行學生信用貸款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借款人需要完整填寫申請表並完整蓋章;
復習資料。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前往領取登記表的縣(市、區)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需提供兩份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或錄取通知書、戶口本),並提供申請表和郵政儲蓄賬號,由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工作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核;
簽合同。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本人簽署了《國家開發銀行學生信用貸款借款合同》,簽署借款合同並授權郵儲銀行從上述賬戶中扣劃貸款本息;
退回合同收據。借款合同簽訂後,學生可以憑合同到高校報到。2011起,學生只需到高校資助中心進行電子回執即可,無需郵寄紙質回執。如果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在註冊後30天內(不晚於65438+10月30日)未收到回執,將視為學生已取消貸款申請;
貸款發放和支付。根據合同,郵儲銀行將在合同約定的日期發放貸款,並將貸款資金電匯至借款學生所在高校的指定賬戶;
償還貸款。借款人畢業後,學生及共同借款人負責按借款合同約定按時將足額資金存入個人賬戶。
法律依據:《中等職業學校國家獎學金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國家獎學金的受助對象為中等職業學校壹、二年級農村戶籍學生、縣鎮非農業戶籍學生和城鎮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中等職業學校三年級學生通過工學結合和實習獲得壹定報酬,用於支付學習和生活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