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車被貸款公司偷車或強行開走是屬於違法的。
因為《機動車登記證書》是車輛必要產權憑證,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車輛是貸款人所有車輛,也就是說裏面不涉及所有權轉移的問題,所以貸款公司沒有車輛的“所有權”,也不可以隨便開走或偷走車輛。
且《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第五十三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也就是說,即使雙方協商不成,貸款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然後由法院執行雙方的債務問題。
擴展資料:
如果車貸產生逾期不還或者貸款沒有還清的情況下,貸款公司就會通過各種途徑找到車輛並開走,車輛被開走以後購車人就需要到貸款機構繳納車輛欠款以及滯納金將車輛進行贖回,壹般情況下貸款車被開走以後貸款機構會收取高額的滯納金。
這個時候需要對當初的購車協議進行閱讀,看裏面是否有滯納金收取標準這壹項,如果有的話就要確認滯納金是否按照協議規定收取的,如果是就沒辦法,必須繳納。
如果沒有就可以不必繳納,但是如果貸款機構強制收取的話,貸款人是可以尋求法律的幫助的,可以通過司法部門仲裁處理。 ?
人民網-男子貸款買車卻被開走 貸款公司:還款之前車不是妳的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和國擔保法
百度百科-車輛登記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