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這次地震比較嚴重,不僅地面上的房屋已經倒塌,壹些相應的土地也因為嚴重的地質災害而無法再使用。這個時候作為抵押物的土地使用權也沒有了。有些地方在地震中只有房屋受損,土地還會繼續使用。那麽,對於銀行來說,土地使用權就成了抵押物。未來銀行可以通過拍賣、變賣、貼現等方式保證資金回籠。
但不能因為房屋受損就排除還款義務。房屋、土地使用權抵押雖然可能因地震損毀而無效,但根據《合同法》規定,抵押人與銀行的債權債務關系應當繼續履行,只是變成了沒有抵押的普通借款合同。
所以地震中房子塌了,房貸還是要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