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這個村幹部是壹個合作社的社長,為償還貸款,謊報了壹個村建項目,騙取親戚朋友了十多萬之多。後因為遲遲未動工,被發現後報警。
這個幹部是江都邵伯鎮昭關壩村某合作社副社長,去年,因為父親的壹場車禍,急於籌措醫藥費的他選擇了網絡借貸,但由於後來無力償還,他便動起了歪心思。他通過打電話聯系同學、朋友,聲稱村裏要新建公路,實施工程招標,詢問他們是否有興趣參與。這些人前後被騙了10多萬,最後報了警,這位幹部主動承認了自己已經將錢款挪作他用,村建項目也是他杜撰出來的假消息,他本想著早點籌到錢後再堵上這個窟窿,但沒能如願。他交代:當時對方問他到底還要不要新建公路,當時自己還沒有錢,就想還在拖延壹下,就說還要等壹段時間。
不止江都,湖北省某村的書記就因為在征地拆遷中貪汙受賄,挪用公款被判了刑。當時,他得知自己所在的村莊要拆遷,於是搶建了違章建築,違建被拆除後他又幫助他人虛套房屋,從中獲利價值近壹萬的黃金手鐲。後來惠民飲水工程建設中,他又幫助他人躲過違章建築的拆除,獲得拆遷補償,前後獲利人民幣20多萬元。
近幾年,在國家的嚴打之下,很多的貪汙幹部都被繩之於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違法犯罪的行為都應該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即便是幹部也不能任意妄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