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擔保人無力償還,法院會凍結其個人名下的財產,不會強制執行其妻子名下的財產,擔保人無力償還需要承擔的責任。
離婚後,夫妻之間的婚姻關系終止。除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因共同生活、經營而產生的債務外,另壹方不承擔擔保責任。從法律上講,夫妻有各自獨立的人格,可以分別從事與婚姻無關的民事活動。丈夫或妻子的對外擔保不能劃等號,即丈夫的擔保妻子也伴隨擔保,妻子的擔保丈夫和妻子的信用也是不同的。不能說承認丈夫的信用,也不能說夫妻信用之間存在必然的連帶關系。況且現行法律也沒有明文規定夫妻壹方為他人提供擔保,配偶也必須承擔擔保責任。
壹般情況下,擔保人本身不影響征信。擔保人不履行法定義務,會影響征信,留下不良記錄。如果妳是擔保人幫別人借錢,這筆錢會被銀行認為是隱形負債,征信中會出現相關擔保信息。如果借款人逾期,法律規定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以後借款人申請房貸、車貸、大額貸款,銀行會考慮擔保債務,貸款成功率會降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4條夫妻雙方為同壹簽名或壹方在事後所負的債務,以及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以自己名義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壹債務。
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自己名義發生的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但債權人能證明債務用於夫妻* * *生活,* * *生產經營,或基於夫妻雙方意思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