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轉單指的是債權轉移,又稱“債權讓與”。
是指債權在不同主體之間的轉移。壹般必須由原債權人與新債權人達成協議。從達成協議時起生效。但內繼承或行政命令產生的債權轉移不需雙方的協議。通常需經債務人同意,雖然債務人都是履行義務,但向誰履行有時對債務人具有利害關系。
債權轉移後必須及時通知債務人,以便他向新債權人履行義務,否則,債務人已向原債權人履行了義務,原債權人也接受了履行,則債即歸消界。債權轉移生效後,新債權人即取得債權人的壹切權利,不僅包括原債規定的權利,而且也包括原債的從屬權利,如擔保、違約金請求權等。
債權轉移後,原債權人就債權的真實、合法、有效向新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如果原債權不真實合法,新債權人有權向原債權人追償,並要求賠償損失。
擴展資料:
優點
(1)可以消除債權銀行的帳面呆帳,取得流動資金,減少了損失;
(2)在壹定程度上減輕了債務國的償債負擔,
(3)在債權轉換時政府對本國投資者提供比官方優惠的匯率,可以遏止發展債務國的資本外流;
(4)可以恢復和提高債務國在國際金融市場上的信譽。
缺點
(1)債務資本化因掉換外債而增加的貨幣供應量,有可能加劇債務國的通貨膨脹;
(2)以產抵債的作法,會增加債務國對外國的依賴,有可能出現國民經濟“非民族化”的現象。
百度百科-債權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