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銀行發出來的貸款是不會發生輕易變化的,也就是說依然可能會有還款的義務,並不會因為銀行倒閉就不用還。有關法律專家指出,由於貸款也是債權債務關系,理論上不存在銀行破產儲戶不用還貸的情況,銀行貸款該怎麽收就怎麽收。當然,未來或出臺有關銀行破產的法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借款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借款期間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屆滿壹年時支付,剩余期間不滿壹年的,應當在返還借款時壹並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條 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