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山市住房公積金二手房個人住房貸款管理辦法》規定,在辦理二手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時,買賣雙方所需資料如下:(壹)貸款申請人1、合法的身份證明正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如已婚,則需壹並提供配偶身份證明正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2、戶口簿正本;如已婚,則需壹並提供配偶的戶口簿正本。3、婚姻狀況證明正本(結婚證、未婚證/未婚證明、離婚證、財產分割協議)。4、收入證明正本。5、收入流水(最近六個月或壹年以上的銀行流水賬,流水賬必須顯示戶名及賬號)或附有完稅票據的其他收入證明正本。6、買賣合同復印件。7、首期收據復印件。8、供樓存折正本。9、公積金存折正本。10、擬購房屋產權人名下的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原件及復印件。(二)賣方1、產權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正本(居民身份證、軍官證、護照、通行證等)。2、收款存折正本。3、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正本及復印件。4、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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