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這個男人在戀愛期間付出了很多。這個人擺攤做茶具生意。相識期間,兩人貸款買房買車。但2020年,女方因疫情收入減少,男方開始幫女友還房貸。這個男的給女朋友房子按揭的錢,原來是通過網貸借的。他女朋友認為這個男的有閑錢幫她渡過難關,所以他們也因為這個事情吵了壹架。2021年6月,女方提出分手。這個結果是男性無法接受的。
兩人分手後,廣東男子要求女友歸還花在他身上的錢,包括房貸和兩人關系期間的各種費用,共向女友索要20萬元。我女朋友對這個男人的行為感到很驚訝,但還是同意把那個男人給她交的10萬房貸還了。但是,這個人要求20.1萬分不能少。雙方始終無法談判。男方認為第壹次在女朋友身上花錢是抱著結婚的目的,最後分手了,所以要求女方更換所有費用。同時,女方還說是對方追求自己。他的20萬元開銷,包含了男方戀愛期間的所有開銷,比如住酒店,自己吃飯等。這些費用都算在她頭上,她說不能接受。
最終,在相關律師和自己記者的交涉下,女方最終以1.5萬向男方妥協。沒想到,男方還是接受不了。他甚至找到女友住的地方鬧事,女方只好報警。在女方報警後,男方最終妥協,與女方達成和解。女方馬上給了男方1.5萬,希望男方不要再騷擾她。
所以大家最好三思而後行,再決定是否買房。而且戀愛的時候壹定要搞清楚對方是個什麽樣的人,什麽樣的細節,再決定要不要考慮未來。也希望大家在以後的生活中能遇到對的人。